根据《2011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就做好进入省外办及省对外友协秘书处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录用计划和简章规定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1年5月31日(周二)下午2:00到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211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需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职位)、笔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
(二)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一份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一份;
(四)所报职位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一份。
四、其它
(一)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审查材料,内容包括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身份证号、姓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传真到省外办人事处(传真:0531-86061790)。
省公务员局政策咨询电话:0531-86021185
省外办联系电话:0531-86061790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